在2025年12月学校卫生检查中,我院若干寝室因使用违禁电器等安全行为被查处为不合格室。按照《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、《宁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、《宁波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文明寝室建设实施办法(试行)》规定,对以下寝室及同学进行通报批评。
检查时间 | 学院 | 片区/楼号 | 寝室号 | 学生类别 | 违规人 | 学号 | 违规事项 |
2025.12.17 | 数学与统计学院 | 甬江公寓2号楼 | 402 | 本科生 | 胡陈烨 | 246003095 | 室内存放电饭煲 |
2025.12.18 | 数学与统计学院 | 甬江公寓3号楼 | 142 | 本科生 | 陶凌昕 | 236000181 | 室内存放液体加热器 |
2025.12.19 | 数学与统计学院 | 甬江公寓3号楼 | 318 | 本科生 | 邹雨宸 | 226001936 | 室内存放内裤干衣机 |
宿舍安全无小事,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,严格遵守宿舍卫生有关规定。
特此通告。
宁波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工办
2025年12月19日